汪志刚,一九八七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,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,现任本处副主任 、二级公证员、党支部副书记。一九八七年从事公证工作至今,具有涉外、涉台资格。曾荣获“全省优秀公证员”、“全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”、“优秀共产党员”等称号。联系电话:0551-62622555。